智能工程学院明星实习生评选方案(试行)
根据国家《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》和南京城市职业学院《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》文件精神,为提高实习质量,鼓励和表彰在实习中成绩显著、表现突出的实习生,充分调动实习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更好地完成实习任务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评选范围
本院各专业顶岗实习生。
二、明星实习生的要求和评选方法
(一)明星实习生的政治素质、职业道德要求等:
1、政治素质: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;有理想、有道德,积极向上。
2、职业道德:职业道德高尚,工作责任心强;热爱集体,团结协作,富有团队精神;弘扬正气,抵制歪风,能较好地维护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利益和荣誉,较好处理实习中各种人际交往关系。
3、纪律观念:遵纪守法,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,服从管理,服从领导。
(二)明星实习生的评选方法
1、由校内指导教师推荐明星实习生候选人员至教研室,并提供支撑材料;
2、教研室应组织其所有校内指导教师依据《智能工程学院明星实习生评分表(中期)》和《智能工程学院明星实习生评分表(终期)》进行打分,坚持公开、公正、公平的原则,依序排名,评选比例应控制在实习专业学生数的10%以内(中期5%、终期5%);
3、教研室将确认后的明星名单转发至实训科负责人,实训科负责组织院教学指导委员审议,公示结果。
(三)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取消评选资格:
1、无故缺勤(旷课)者;
2、病、事假累计超过一周者;
3、违反实习单位规章制度(如:旷工、纠纷、投诉、考试不合格、不参加实习企业组织的各项培训讲座等);
4、因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到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者;
5、不按学校实习计划实习,提前终止实习者;
6、频繁更换实习单位,未能在一个实习单位实习满3个月。
(四)、评选时间
第5学期12月和第6学期4月;
(五)奖励办法
由学院对明星实习生颁发荣誉证书,并给予通报表彰。
本方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,由实训科负责解释。
智能工程学院顶岗实习管理工作小组
二0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
附件1 智能工程学院明星实习生评分表(中期)
表1 智能工程学院明星实习生评分表(中期)
姓名 | 专业班级 | 联系方式 | |||
评分项(总分:100分) | 评分 | ||||
实习企业、岗位对口性高 | |||||
实习企业技术先进、社会声誉好 | |||||
遵纪守法、按时高质量完成校内外实习任务 | |||||
积极参加各类招聘活动、对实习有规划 | |||||
总计得分: |
备注:请参评学生提交相应支撑证明。
附件2 智能工程学院明星实习生评分表(终期)
表2 智能工程学院明星实习生评分表(终期)
姓名 | 专业班级 | 联系方式 | |||
评分项(总分:100分) | 评分 | ||||
实习企业、岗位对口性高 | |||||
实习企业技术先进、社会声誉好 | |||||
遵纪守法、按时高质量完成校内外实习任务 | |||||
企业反馈好、留用意愿强 (30分) | |||||
总计得分: |
备注:请参评学生提交相应支撑证明。